关于开展厦门市中小学生“身边的好榜样”
电子版报制作比赛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少工委、市直属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厦门市文化局和厦门市教育局等十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厦门市2007年“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方案》(厦文字[2007]32号)部署,将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电子版报制作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比赛以“身边的好榜样”为话题,指导学生在参加实践活动和阅读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开展电子版报制作比赛。充分利用电脑技术,在生动有趣的作品中体现青少年“知荣辱,树新风、学榜样,争做合格小公民”这一主题。 二、竞赛分组及表彰 本次活动分小学组、初中组二个组别。各组别分别设:一等奖3-5名,二等奖6-10名,三等奖10-15名,优秀奖若干名,另设优秀辅导奖(各组一等奖获得者的辅导老师)若干名。 三、比赛时间 1、比赛创作时间:2007年9月15日--11月1日 2、作品投递时间:2007年11月10日以前 3、作品评选时间: 2007年11月11日—20日 4、获奖名单网上公布时间:2007年12月15日前 5、获奖作品展示时间:2008年1月 6、颁奖时间:待定 四、名额分配 各校在全校初赛的基础上选送3--5件作品参加全市比赛。 五、作品提交办法 请各参赛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报名表 、电子版报印刷品1份及其电子稿交至市“红读”活动办公室。逾期送交不予报名参赛。 六、比赛要求 1、参赛者可以个人名义或小组形式(不得超过3人)参赛。 2.用“word ”排版软件制作成版报。电子小报作品均为一页,并统一为A3(约42cm * 29.7cm)大小的纸型。横竖排均可。 3、参赛者必须围绕比赛指定的话题(即“身边的好榜样”),结合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多渠道收集有关资料,合理设置栏目,完成版报的编辑、创作任务。同时还要求电子版报中必须有一篇参赛者撰写的《活动感言》或《榜样给我的启迪》(内容要短小、精炼)。 4.版式、文字要求:版面要和谐统一,布局合理,活泼大方。版报要有版报名(自拟)、出版单位(即学校)、指导(即辅导老师)、主编(即参赛者)、出版日期。作品(含摄影作品)要署作者姓名,如果是转摘则要写出处。图片大小要适中,摆放合理。 边框、边线、底纹、版花的运用要与版面的内容、风格相适应。题目制作要短小精悍,紧扣文意。内文用字统一以“小五号”宋体字为准;标题用字可灵活掌握。文章要通顺流畅,用语规范,标点正确,力避错别字。信息量要大,每版不得少于 6 篇文章〈包括图片〉。 5.参赛者要自己进行创作,辅导老师和家长可以给予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参加制作。 七、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一)内容:占60% 1.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能注意联系社会生活和学习实际,反映青少年“知荣辱,树新风、学榜样,争做合格小公民”的主题。(占20%) 2.内容丰富,原创成份高,容量大,题材新颖。 (占30%) 3.必须有参赛者撰写的一篇《活动感言》或《榜样给我的启迪》,篇幅短小精悍(占10%) (二)编辑:占40% 1.布局结构得当,栏目设计新颖,美感独具,主次分明。(占20%) 2、版面美观大方,图文比例安排合理,色彩搭配协调,设计生动活泼,富有新意。(占20%) 八、其他事项 (一)各区、各校少先队组织要做好本次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在初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市比赛。各校德育处要给予大力支持。 (二)各校少总必须在2007年11月10日前将参赛作品交至市“红读”活动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比赛成绩将在厦门市少儿图书馆网站公布。网址:www.xmst.org。 (三)联系地址:后埭溪路140号六楼 “红读”活动办公室(厦门市少儿图书馆辅导部内);邮编:361004;联系人:何彩霞、王舒;联系电话:5825352、5170915、13306016778。 九、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厦门市“红读”活动组委会(厦门市关工委、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文化局、厦门市文明办、厦门团市委、厦门市妇联、厦门市科协、市少工委等)主办,厦门市少儿图书馆承办。 附件:厦门市中小学生“身边的好榜样”电子版报制作比赛报名表(可复印) 厦门市“红读”活动组委会 厦门市教育局 二00七年九月十日